发布时间:2025-12-1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血压防治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技术要点。本标准适用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成人(18周岁及以上)高血压患者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4.1 设备配置 4.1.1 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应配备上臂式医用电子血压计、身高体重计和软尺,血压计应定期进行校准。 4.1.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还应配备血常规分析仪、尿常规分析仪、血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宜配备动态血压监测仪。 4.2 药物保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至少配备5大类降压药: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噻嗪类利尿剂和β受体阻滞剂。 4.3 管理流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血压防治管理流程按照附录A的要求执行。 5 血压测量 测量前应去除可能的影响因素(测量前30分钟避免吸烟、饮茶或咖啡等,排空膀胱),取坐位安静放松至少5分钟,测量时身体不动、不说话,袖带大小合适,上臂中点与心脏处于同一水平,袖带下缘在肘窝上约两横指,松紧适宜,可插入1-2指。首诊测量双上臂血压,以后通常测量读数较高的一侧。a) 诊室血压:应测量两次,中间间隔约 1 分钟,取两次的平均值记录,如果两次差异>10mmHg,则测量第三次,取后两次的平均值记录。 b) 家庭血压:每天早晚各测量 2-3 次,中间间隔约 1 分钟。早上起床排尿后、服药前、吃早饭前,晚上临睡前,取坐位测量。记录所有测量值。 6 筛查与预防 通过日常诊疗、健康体检、社区筛查等可能的途径筛查高血压患者。18岁及以上成人每年门诊首诊均测量血压。根据筛查血压水平及体检结果,给予相应指导。 a) 疑诊高血压:首次发现血压升高,应依照诊断流程,诊断或排除高血压。不符合高血压诊断者,给予生活方式指导,每半年至少测量 1 次血压。 b) 正常高值血压:生活方式指导,每半年至少测量 1 次血压。 WS/T 872—20252 c) 正常血压,有高血压易患因素(包括高血压家族史、超重或肥胖、高盐饮食、长期过量饮酒、年龄>55 岁或更年期女性)的人群:应进行生活方式指导,每半年至少测量1 次血压。d) 正常血压,无上述高血压易患因素:每年至少测量 1 次血压。高血压、正常高值血压及正常血压的定义参见《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生活方式指导包括:合理膳食(含减少钠盐、增加钾盐摄入)、控制体重、规律运动、戒烟、戒酒、减轻精神压力、保持健康睡眠等。 7 诊断与评估 高血压诊断标准参见《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 对于疑诊高血压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上述诊断标准完成诊断流程,必要时应按8.4的规定转诊至上级医院确诊。 符合高血压诊断的患者,应进行首次评估,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血尿常规、生化及心电图检测。评估内容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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